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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城事] 事关二手轮胎经营,东海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函

2025-3-14 15:33:48 461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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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管理员 发表于 2025-3-14 15:33:48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连云港

常务管理员 本帖作者

2025-3-14 15:33:48

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规范二手轮胎经营的提醒告诫函
全县二手轮胎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本县二手轮胎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二手轮胎经营活动郑重告诫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公示主体信息
经营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确保实际经营地址与登记信息一致。对登记地址不符的,应立即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违者将依法查处。经营者应当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
二、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各经营者严禁销售问题轮胎,禁止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严禁非法翻新、篡改轮胎生产日期或销售存在安全隐患的劣质轮胎。在经营过程中要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明确告知轮胎的品牌、生产日期、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修补记录等真实情况,不得隐瞒轮胎的真实情况或对其进行虚假宣传。
三、规范销售渠道,完善售后服务
各经营者应当通过正规物流实名发货并留存完整记录,不得虚假发货或委托无资质第三方代发。网络销售须严格执行“7天无理由退货”规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轮胎,各经营者必须依法履行维修、更换、退货义务,不得推诿拖延。对拒不履行经营者义务,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我局将依法从严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
四、配合监督执法,共同净化市场
各经营者要主动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执法检查,如实提供台账、票据等资料。望广大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全,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举报(有奖举报电话:0518-87214995)。同时各经营者要自查自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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