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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城事] 东海人事任免

2024-12-31 17:16:02 397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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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管理员 发表于 2024-12-31 17:16:02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连云港

常务管理员 本帖作者

2024-12-31 17: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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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4年12月30日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  峰同志为东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侍华林同志为东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4年12月30日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司西霞同志为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4年12月30日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卫国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30日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兆柱同志为东海县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
马玉婷同志为东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兆柱同志东海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学清同志东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根尚同志东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东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斌同志辞去东海县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斌同志辞去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东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欧伟等同志辞去
东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欧伟、宁延刚等2名同志辞去东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东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霍介涛同志辞去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霍介涛同志辞去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报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并报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东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靖等同志辞去
连云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靖、王建锁、尹相伦、冯同乐、霍介涛等 5名同志辞去连云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连云港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备案。

东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建锁等同志辞去东海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建锁、朱凌燕、李斌、吴昊、张卫国、张加兵、张亚洲、贾海涛、徐维中等9名同志辞去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有关规定,李斌的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吴昊的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东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司西霞为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代理
检察长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司西霞为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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