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集水晶珠宝领域
违法行为线索
有奖举报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东海县水晶珠宝线上线下经营秩序,集中整治扰乱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促进水晶珠宝特色产业诚信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水晶珠宝领域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举报重点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二)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三)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
奖励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或者违法犯罪线索,并提供了关键证据;
(二)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掌握;
(三)举报内容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结案并被行政处罚,或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
奖励标准
(一)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对案件查办提供重大帮助工作,举报事项经查证属于特别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犯罪的,给予5000元奖励。
(二)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对案件查办提供相关帮助工作,举报事项经查证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的,给予3000元奖励。
(三)提供被举报方的基本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对案件查办提供一般辅助工作的,给予1000元奖励。
举报方式
1、电话渠道:12315、12345、0518-87214995(投诉举报科)、0518-87212232(值班电话)。
2、信件渠道:邮寄至东海县富华西路9号,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科收,邮编:222300。
3、网络渠道:12315、12345网页小程序。
我局严厉打击水晶珠宝领域制假售假违法经营活动,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水晶珠宝领域违法行为线索,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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