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蔷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日处理10000吨含氟含酸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日处理10000吨含氟含酸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单位:东海县蔷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东海县驼峰乡蔷薇工业园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9057.58万元,用地面积16.8亩,主要设备为脱氟反应器、提升泵、离心机、二级板框压滤机、同离子效应除氟过滤器等,采用“反应1+高效沉淀池1+反应2+高效沉淀池2+反应3+高效沉淀池3+班德过滤+复合生物A池+复合生物O池+絮凝反应池+高效沉淀池4+氧化池+清水池”等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日处理10000吨含氟含酸工业污水处理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等; 本项目废气可分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氨和硫化氢等。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厂未收集的氨和硫化氢等。 本项目噪声主要由机械振动和空气湍动引起,机械振动噪声主要由设备运行以及各类泵操作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空气动力噪声来源于鼓引风机气体排放。噪声设备主要是各类泵和风机等。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除臭过程产生的废生物滤料、检测废液、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布袋和员工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废气采用“生物滤池”处理后经15m H1达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厂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本项目通过加强生产期设备管理,加强管道、阀门连结处的密封检修;同时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以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2、废水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0000t/d,处理后的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接入东海县尾水排放通道支线3号增压泵,最终通过大浦闸下游大浦河排污通道排入临洪河入海。 本项目自身产生的废水有员工生活污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等,本项目自身产生的所有废水经收集后与接管废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建成后,全厂10000t/d尾水接入东海县尾水排放通道支线1号增压泵,最终通过大浦闸下游大浦河排污通道排入临洪河入海。本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地表水,不会对地表水造成影响,所采取的废水治理措施可行。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经预测,噪声可实现厂界达标,噪声控制措施可行。 4、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检测废液、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栅渣、沉砂池排砂和污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生物滤料由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达标排放,因此,在建设方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充分重视风险防范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海县蔷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9850695638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连云港格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新滩村知青楼21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3775407981 七、征求意见查阅方式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TTkADBW-CtQZU3vtcVnXg提取码:eoid)下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至连云港格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查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东海县蔷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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