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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举报成品油市场违法犯罪线索 实行奖励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广泛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力量,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行为,根据我县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无证经营成品油行为;
2.利用非法流动车辆或改装车辆运输及销售成品油行为;
3.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相关许可、运输实物与货单不符等,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违法犯罪行为;
4.在物流园、建筑工地等地无资质擅自设立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私自销售行为;
5.私自设立黑窝点生产、勾兑(调和)、销售成品油行为;
6.购销走私成品油行为;
7.使用加油机实施计量作弊行为;
8.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
9.加油站利用“一站多账户”、不经销售数据系统配送等违规手段减少销售收入,实现偷税漏税行为;
10.其他违反国家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行为。
二、奖励标准
经调查后情况属实,每条有效线索最低奖励2000元,案值超过5万元以上(含5万元)按照5%给予奖励。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匿名举报的不在奖励范围,多人举报同一违法犯罪行为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泄露举报信息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严厉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东海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110(24小时)
东海县商务局:0518—87212312
东海县应急管理局:0518—87170211
2.网上举报
举报邮箱:dhxnmk@163.com
特此通告。
东海县商务局
2024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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