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有急事,闯一次红灯不要紧” ...... 行车途中 你是否有过这样的侥幸心理? 殊不知 一次闯红灯付出的 可能就是生命的代价
“红灯停,绿灯行”
是车辆和行人经过红绿灯路口的
基本常识和要求
为有效震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警示教育广大市民交通守法意识 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 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曝光了一批机动车闯红灯的违法行为 以此呼吁广大司机朋友们 能够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机动车闯红灯曝光
看看谁是“主角”
违法地点:富华路
违法行为:闯红灯
车牌号:苏G273D8
违法地点:明珠路
违法行为:闯红灯
车牌号:苏GZP231
违法地点:富华路
违法行为:闯红灯
车牌号:苏GDE190
违法地点:晶都大道
违法行为:闯红灯
车牌号:苏GD22127
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第一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文明行车 平安出行
交通小知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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