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存量住房“以旧换新”试点活动
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的公告
为有效支持群众改善性购房需求,进一步配合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的存量住房“以旧换新”试点活动,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经与县税务、城投集团等单位初步会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房屋状态查询
1.线上查询方式。换购双方初步达成换购意向后,换购人可通过“苏服办APP-港城不动产-档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方式在线查询存量住房的不动产自然状况,向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有关证明,是否有抵押、查封及其他限制情形。
2.线下查询方式。换购双方初步达成换购意向后,换购人可授权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向我中心查询有关房屋状态信息。
二、关于不动产登记发证
1.本次存量住房“以旧换新”试点活动中,“旧”的住房和“新”的住房税费缴纳按照税务相关政策要求执行,具体可咨询县税务部门,咨询电话:87283375。
2.对于存量住房存在贷款尚未结清,抵押登记未注销情形,换购人无需先行解除抵押登记,可直接通过“带押过户”形式,将存量住房抵押贷款转移至拟换购新房上,实现过户登记、抵押登记和贷款转贷、发放手续一站式办结。
三、惠民措施
1.我中心将开辟“以旧换新”绿色通道,设立“专人专岗,专事专办”的服务专窗,办理时限承诺“半日结”,特困群体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预约申请上门服务。
2.根据市政府议定政策,对于“以旧换新”免收登记费,实现“一窗式”高效办理。
咨询电话:0518-80191744
本公告由东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东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