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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尹某与被执行人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胡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尹某向东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25万元。
立案执行后,东海县人民法院依法发出相关执行文书,并查控胡某名下财产,但一无所获。2024年3月18日,实施二组执行干警在进行线下调查时,将刚好回家的胡某堵个正着,经释明胡某拒不履行,遂拘传至法院。但胡某被拘传后“气定神闲”,申请执行人提出的三套和解方案,胡某均拒不接受。“你们拘留我吧,我没有钱。”鉴于胡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院决定依法对胡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收到拘留决定书时,胡某亮出底牌:“我有高血压,我不舒服。”
执行干警对这种套路再熟悉不过,随即将胡某送至医院体检。经医生检查,胡某确有高血压。但就在胡某“胜券在握”时,医生告知胡某病情符合收拘情况并开具药物。胡某内心防线被彻底击破,态度瞬变,“你们再联系一下申请执行人,我同意第二套和解方案。”次日,双方签订和解协议,胡某被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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