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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提高防范和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范邪教意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防邪、反邪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对邪教活动抓早、抓小的防范处理格局,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01
举报内容
(一)举报涉邪教组织非法聚集、聚会活动线索,制作传单、光盘、书籍、物件等反宣品地下窝点线索;
(二)举报涉邪教人员传播邪教歪理邪说,蒙骗成员或者他人绝食、自虐、自杀、自伤等,或蒙骗病人不接受正常治疗的,组织、煽动、蒙骗成员或者他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诱骗、胁迫他人加入邪教组织或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线索;
(三)举报涉邪教组织人员散布反动言论,张贴、散发、携带、私藏邪教反宣标语、书籍、传单、光盘、资料等反宣品线索;
(四)举报涉邪教组织人员在居民区、街道、公园、广场、商超、车站、学校等公共场所,散播邪教反动言论、书写、喷涂、张贴、悬挂、散发、携带、私藏、邮寄邪教反宣条幅、书籍、台历、传单、光碟(U盘)等邪教反宣品线索;
(五)举报涉邪教组织人员利用通讯、网络宣扬邪教教义,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电子图片、书籍、刊物、音视频,利用QQ、微信、抖音、微博等网络社交媒体宣扬邪教内容的线索;
(六)举报涉邪教组织人员利用邪教聚敛钱财,制作、利用印有邪教内容的人民币,宣扬邪教组织邪说的线索;
(七)举报涉邪教组织人员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宣扬邪教,以及向未成年人宣传邪教的线索;
(八)举报涉邪教组织人员破坏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非法安装电视接收器接收邪教反动节目、使用软件非法浏览邪教网站的线索;
(九)举报涉邪教组织人员与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串联、勾结、从事邪教活动的线索。
(十)举报其他与邪教活动相关的可疑人、事、物等线索。
02
举报方式
(一)拨打报警电话110举报;
(二)拨打辖区派出所电话举报;
(三)直接向各级公安机关或属地派出所、路面执勤民警口头、书面或短信举报。
03
奖励措施和标准
根据《江苏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连云港市见义勇为工作规范》有关规定,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100元至5000元的奖励,对提供重大案件线索的给予重奖。
04
相关事宜解释
(一)举报人需如实反映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如发现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敲诈被举报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提供涉邪教组织人员线索请尽量详细,包含涉邪人员组织的基本情况、活动情况、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
(三)对于公民举报的涉邪教组织人员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保密制度对举报人和相关举报线索运行保密管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加强监管。
中共东海县委政法委员会
东海县公安局
东海县见义勇为基金会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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