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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晶都] 致全县居民的一封信

2024-3-1 17:25:17 251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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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管理员 发表于 2024-3-1 17:25:17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苏州

常务管理员 本帖作者

2024-3-1 17: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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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居民朋友的
一封消防安全公开信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今年以来,全国多地接连发生多起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为了您和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我们真诚地希望您关注、重视消防安全,自觉做好火灾防范工作,并牢记以下消防安全常识:
一、用电安全要注意。定期检查家中电气线路,电线应穿管保护,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购买和使用合格电器产品,及时淘汰、更换老旧电气线路和电器,长期不使用的电器要及时断开电源。使用吹风机、电熨斗等电器时不离人。
二、燃气安全要重视。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不锈钢波纹管或金属包覆管,经常检查灶具、软管是否老化损坏,车库内禁止使用燃气。发现燃气泄漏,要立即关闭阀门并开窗通风,不得开关电器或使用明火,尽快撤离并通知邻居疏散,到安全地带报警求助。
三、停车充电要规范。严禁电动自行车或其电池上楼、入户。切勿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或充电,日常充电时要远离可燃物,切勿私拉“飞线”充电。购买和使用(更换)有安全质量保证的电动车和电池,不盲目改装。
四、“生命通道”要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严禁在疏散楼梯、楼道内、电梯间等处堆放杂物,保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私家车文明规范停放,不得妨碍消防车通行。确需安装防盗窗(网)时,要留有逃生出口。
五、报警信息要准确。发生火灾时,要第一时间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准确说清起火地址、火势大小、燃烧物质、有无人员被困等信息,保持报警电话畅通。
六、火场逃生要科学。发生火灾时,保持冷静,注意躲火避烟,正确选择避险和逃生自救方式,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返回火场、不盲目跳楼。火场逃生时,要用浸湿的毛巾或衣物捂紧口鼻,防止过量吸入有毒有害烟气,沿疏散指示标志,从就近安全出口快速有序逃生。
七、“一老一小”要关爱。教给老人和孩子正确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提醒老人不卧床和躺在沙发上吸烟、不随意乱扔烟头,不堆积易燃物,经常帮助独居老人检查排除火灾隐患。教育孩子火灾的危害性和玩火的危险性,要将打火机、火柴、蜡烛等物品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勿让孩子独自燃放烟花爆竹。
八、“三清三关”要牢记。及时消除家庭火灾隐患,“三清”重点部位的易燃可燃物,即:清厨房、清阳台、清走道;“三关”家中危险源,即:使用结束或出门前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
九、消防法律要遵守。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其他建筑存在上述行为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责任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预防火灾,人人有责;关注消防,全民参与。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时刻保持警惕,强化自我防范意识,共同打造安心、放心、舒心的居住和生活环境!


东海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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