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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快报] 东海这对邻居,因一个摄像头,差点闹上法庭!

2023-12-11 17:22:28 137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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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管理员 发表于 2023-12-11 17:22:28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连云港

常务管理员 本帖作者

2023-12-11 17:22:28

为进一步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提质增效,将非诉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与村委会的有效联动,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法庭工作。近日,白塔埠人民法庭充分运用“法庭+村委”联动调解机制,以村为依托,把资源下沉到老百姓身边,成功调解排除妨害纠纷和隐私权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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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排除妨害案

原告刘某和被告丁某是相邻的同村邻居,按理说,邻居之间本应和睦相处,但双方却因楼房所建位置引发纠纷,将红砖、草堆、树木等杂物放置在两家中间公共巷道上,这一放不仅严重影响了两家的通风、采光、出行,也隔断了邻里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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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事情原委后,考虑到双方邻里关系,法庭工作人员决定以“法庭+村委”的模式联合上门对其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采取“换位思考”的方式,将“情、理、法”相融合,对当事人耐心释法说理、安抚情绪,讲明了邻里和睦相处的好处,消除了原被告心中的怨气,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实现案结事了。
02
隐私权案

原告李某夫妻和被告胡某是邻居,李某发现胡某家安装了一个正对着她家门口处的监控摄像头,可以从监控看到其门户进出的一举一动,李某夫妇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胡某立即将其住宅楼东侧外墙面的摄像头移至安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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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立案室收到材料后,交由驻庭调解员开展诉前化解,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调解员来到村内进行现场勘察,实地查看了胡某家摄像头安装的方位,并使用李某的手机查看摄像头采集的影像范围,随后联合该村委会干部一同参与调解。因双方争议较大,调解员和村干部分开对双方开展调解,从不同角度向双方阐明法律关系、分析利弊,在悉心解释、指导下,最终,胡某同意降低自家监控设备的高度,既保证监控可以正常运转,也不侵犯邻居的隐私权,李某对这个方案也表示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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