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东海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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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3年10月26日 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包健同志东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职务。
东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方子仑等同志辞去东海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3年10月26日 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方子仑、尹爱兵、刘 静、孙 亮、李飞飞、张开市、陈 刚、陈 鹏、陈光明、赵 军、顾 凯、程思涛、潘维林等13名同志辞去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东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暂停寇锐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3年10月26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东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暂停寇锐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决定暂时停止寇锐执行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