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震慑,深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现将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东海晶发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家模违规持有企业股份等问题。2011年9月至2022年6月,张家模任县粮食购销总公司驼峰粮油管理所所长、县粮食购销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东海晶发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违规持有江苏某种子有限公司股份,并参与公司经营。另外,张家模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2023年8月,张家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海县洪庄镇原城管队队长朱荣江为亲友承揽垃圾清运业务等问题。2020年6月,朱荣江任洪庄镇城管队队长期间,为将东海县某牧业有限公司垃圾清运业务交给其朋友父亲高某成承揽,注册成立东海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代表该物业公司与东海县某牧业有限公司签订垃圾清运合同,合同签订后朱荣江将该业务交由高某成负责,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高某成未完全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垃圾清运,只清运了东海县某牧业公司生活垃圾,未清运生产和生猪治疗垃圾,损害了企业利益。2023年8月,朱荣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两起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政商边界不清等问题,干扰了市场秩序,侵害了市场主体利益,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县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反躬自省,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服务水平。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扛牢责任,切实履职尽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紧盯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执纪问责,对干扰、影响和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