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及考核办法(试行)》(连污防指办〔2021〕16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2月全市各乡镇/街道空气质量公示如下:
2月1日-2月28日,全市各乡镇/街道PM2.5浓度均值为43.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排名前10位的乡镇/街道分别为:堆沟港镇、墩尚镇、徐圩街道、云台农场、东辛农场、赣马镇、黄川镇、云台街道、新浦街道、洪门街道;排名后10位的乡镇/街道分别为:洪庄镇、山左口镇、宿城街道、李埝乡、塔山镇、石榴街道、厉庄镇、青湖镇、海州街道、浦西街道。此次排名后10位的乡镇/街道中,5个位于东海县、2个位于赣榆区、2个位于海州区、1个位于连云区。
各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点位达标负责人”应按照提高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相关要求,分析研判空气质量管控中存在的问题,对辖区内污染源进行排查、整治,尽快改善空气质量。
2023年2月1日-2月28日 各乡镇/街道空气质量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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