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及考核办法(试行)》(连污防指办〔2021〕16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1月全市各乡镇/街道空气质量公示如下:
1月1日-1月31日,全市各乡镇/街道PM2.5浓度均值为63.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排名前10位的乡镇/街道分别为:云台街道、徐圩街道、新浦街道、板桥街道、连岛街道、白塔埠镇、堆沟港镇、黄川镇、朝阳街道、洪门街道;排名后10位的乡镇/街道分别为:龙苴镇、厉庄镇、小伊镇、塔山镇、下车镇、南岗镇、房山镇、金山镇、城西镇、安峰镇。此次排名后10位的乡镇/街道中,4个位于灌云县、4个位于赣榆区、2个位于东海县。
各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点位达标负责人”应按照提高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相关要求,分析研判空气质量管控中存在的问题,对辖区内污染源进行排查、整治,尽快改善空气质量。
2023年1月1日-1月31日各乡镇/街道空气质量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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