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为人之本,百善孝为先。孝敬老人、赡养父母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近日,东海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成功化解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意见,案结事了的同时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案情简介 原告冯某某、朱某某系夫妻关系,被告为二原告次子。2016年至起诉时,原告冯某某因病多次就诊,医疗费已超过20万。原告认为,被告作为二原告的儿子,本身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却未履行过赡养义务,且二原告均已年近八十,平时无固定收入来源。无奈之下,二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赡养费、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因案件涉及到老年人权益,且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和谐稳定。本着保障亲情、维护家庭和谐的原则,承办法官严正兵认真研读案卷材料,从“情”与“法”两个方面入手,将法律责任、父母恩情、家庭和谐等方面融入到调解工作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让被告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赡养纠纷也得以化解。
本案中,承办法官不仅妥善解决了原告无钱看病的难题,更巧妙化解了老人与儿子之间的矛盾,挽回了一家人的亲情,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赞许。
东海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始终坚持彰显司法公正和守护家庭和谐的宗旨,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下一步,少年家事审判庭将继续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元、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