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躺着个人,快停车看看。”9月4日凌晨,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温泉中队民警巡逻至236省道与中华路路口时,发现一辆摩托车摔倒在地,摩托车驾驶人躺在地上,民警立即停车准备上前帮忙搀扶。“我们停车时发现该男子正躺在路上刷手机,当我们下车的时候他立即爬起来。”当民警靠近该名男子时,闻到了浓烈的酒气,且意识混乱,说话含糊不清。民警随即对该名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查,驾驶人何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84mg/100ml,已超过醉酒驾驶标准。
经调查,摩托车驾驶员苏某龙(温泉镇尹湾村人),当晚,他与几位朋友在石榴街道吃饭期间喝了一些白酒。深夜吃完饭后,觉得离家不远便抱着侥幸心理,骑上摩托车回家,没想到行驶至事发路口时,酒劲上来,连人带车摔倒在地,本来想躺在地上歇会,岂料刚躺下一会就被巡逻路过的交警发现。随后,交警将该男子带至医院抽取血液检验。“如检测结果为醉驾得话,我们将会依法对驾驶员苏某龙进行刑事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得知自己即将面临刑罚后,驾驶员苏某龙表示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