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乔迁新居,燃放鞭炮庆祝,却不曾想已违法。8月10日上午11时,东海县公安局接举报牛山街道某小区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接报后,民警迅速出警至现场,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现场已经被打扫清理干净。后民警调取小区监控,发现系一名男子燃放烟花爆竹,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违规燃放违法行为人为乔某(男,32岁,东海县人)。经调查,乔某供述当日上午为了庆祝朋友乔迁,燃放烟花爆竹,并认识到错误。8月10日,公安机关依法对乔某处以行政处罚。
据了解,为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营造绿色、安全、宜居的城市环境,东海县人民政府决定在限制区域和地点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自2022年1月28日禁燃禁放新规实施以来,东海县公安局共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2起,行政处罚22人。 警方提醒:在限制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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