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办婚宴赊购烟酒等物品改日付账的方式,骗取他人经营的商店财物。7月4日,东海县检察院对吉某以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接受检察官询问
吉某2016年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出狱后在工地从事零散小工谋生,因花钱大手大脚没有攒下多少钱,加上疫情的影响,吉某的生活逐渐捉襟见肘。吉某平日经常抽烟,因此结识了不少店家老板,便想到假借办婚宴为名转卖赊烟酒的快速谋取钱财的歪点子。
2021年9月,吉某来到经常买烟的李老板店中,以办婚宴为借口加上李老板微信沟通采购烟酒事宜。李老板因吉某常在自家店中消费,且就住在小区楼下,便逐渐减少心中的警惕,取而代之的是有生意上门的兴奋。吉某谎称今后有许多用烟酒的地方,到时候买完一起结账,李老板未加思索便答应了。就这样,吉某在10天内陆续拿走烟品共计苏烟三十八条,红南京三十一条,硬中华九条,软中华三条,雨花石三条。
临近即吉某所谓的结婚之日,李老板催促吉某结账,吉某却谎称自己因为置办喜宴花费太多钱财,手头现金不足,等收完礼金再与李老板结账,李老板中了吉某的缓兵之计,一等再等,再也未见吉某光顾店中。微信上追问吉某结要账款时,被吉某以工程款没结清、婚没结成没钱结账等各种借款搪塞。直至有其他商家被吉某诈骗后报警,李老板才知道被骗了。
经东海县检察院审理查明,2019年9月至2022年1月间,吉某虚构其结婚、送礼、请客、小孩满月等需要,以赊购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骗取12家商行老板共计价值人民币17万余元,虚构其有烟销售,以收取订金的方式,骗取他人人民币2000元。骗得的财物被其低价出售,得款小部分被其退还给被害人,共计退还人民币8000余元,大部分被其用于个人花销。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吉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4日,东海县检察院以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等待吉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提醒:经营过程中,千万不可放松警惕,涉及到大金额的交易,更要万分小心,一定要确认到账后,才能将商品交付给顾客,避免上当受骗的情况发生。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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