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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香蕉、草莓……所有水果通通一块五一斤,办卡充值还能充500元送300元,如此巨大的优惠力度怎能不让人心动?然而,当人们自以为遇到“低价实惠”的蔬果老板,纷纷光顾其生意时,却不知自己早已成为老板眼中的“待骗羔羊”。 转账记录
余某家中在农贸市场卖蔬果,并于2020年底创建了一个专门做蔬果生意的微信群,称其群内的所有蔬果通通以每斤1.5元的价格卖出。凭着超低售价,余某很快吸引了一批稳定的顾客。之后,余某又开始搞办卡充值活动,充值500元送300元,还附赠小礼品。余某的“豪爽大气”赢得了群内顾客对其生意的支持,加上余某自称是护士,对象是军官,家里生意做得很大,大家都以为自己遇到了值得信赖的蔬果老板。
但亏本的生意不可能做得长远,很快,余某就陷入了资金周转危机。于是,余某将主意打到了群内顾客的身上。自2021年1月至3月,余某以蔬果批发需要资金周转、家中亲戚出车祸、帮忙购买二手车等理由骗取群内顾客白某、吴某、王某等人人民币29万余元。
期间,余某还编造护士和富家女身份与白某谈恋爱,并租用奥迪车谎称为自己的车送给白某使用以骗取其信任。为了骗局不被拆穿,余某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策略,将骗取的钱在被害人之间来回倒腾。但因漏洞太大,余某还是很快捉襟见肘,最终因无法及时供货、还款被报案至东海县公安局,后该局移送东海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间,余某称自己的行为是正常借贷而非诈骗。检察官认为,余某明知自己及家庭无真实履行还款的能力,仍采取虚构身份、夸大家庭经济实力等方法向他人大肆借款,使得借款人在被欺骗的基础上同意借款,其行为构成诈骗。“当时没想过偿还能力的事情,我就是感觉生意做得很好很大,喜欢这种感觉。”时至今日,余某还有点沉浸在当时给自己立的人设里,从未想过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带来怎样的痛苦,又会让自己付出怎样沉重的代价。
近日,东海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决后,余某不服上诉。2022年6月27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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