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龙虾成了街边烧烤、百姓餐桌上的日常美食。然而却有不法之徒竟为了解馋多次对虾塘实施盗窃。 6月27日,东海县法院依法对5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判处六个月至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一千五百元、二千元不等的罚金。 犯罪嫌疑人接受检察官调查
有人却趁机盯上了养殖户鱼塘里的龙虾
2021年6月24日晚上11时许,东海县公安局接到一稻虾养殖基地报警称:我们养殖场的龙虾被偷了,偷龙虾的人被发现后还将看护人员打伤了。东海县公安局迅速组织出警,并在现场抓获刘某甲,孙某甲等其余人员逃脱。 2021年7月28日、29日,被告人孙某甲、孙某乙、吕某某、刘某乙等人相继投案自首或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审查,5月16日至6月24日期间,孙某甲伙同刘某甲等人在养殖场共作案11起,盗窃龙虾约600斤,油桃约200斤。 讯问中,孙某甲等人交代说,我们就是喜欢吃龙虾,天热自己不想出去钓,正好附近有养殖鱼塘,几个朋友一拍即合,就起了偷龙虾的邪念。案件办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刘某甲对东海县检察机关量刑提出异议,认为其参与盗窃的9次中,有3次是未遂,对此拒不认罚。承办检察官通过对刘某甲犯罪情节、前科劣迹等情况释法说理,至此,刘某甲等人均承认错误,表示因自身法律意识淡薄,贪图小便宜而犯罪,自愿认罪认罚。 2022年6月27日,东海县法院根据各被告人所犯罪行和情节,分别判处六个月至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一千五百元、二千元不等的罚金。 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不可为了非法利益铤而走险,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