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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城事] 东海要买房的快看!zf发放购房补贴!最高补贴房款总额2%!

2022-6-24 17:48:17 1778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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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管理员 发表于 2022-6-24 17:48:17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连云港

常务管理员 本帖作者

2022-6-24 17: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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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的方案的通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连政办发〔2022〕26号)精神,拉动社会消费持续增长,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在我县实行购买新建商品房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予以补贴等政策。

一、购房财政补贴政策

1、补贴对象。购买东海县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2、补贴标准。(1)对购买的系家庭唯一住房: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按购房款的1%进行补贴;90平方米以上的按购房款的1.5%进行补贴;(2)对购买的系第二套改善性住房: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按购房款的1%进行补贴;90平方米以上的按购房款的2%进行补贴。

3、补贴时间范围。自2022年6月23日起至2022年9月23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变更合同的不在补贴范围)。

4、申领期限。补贴兑付时限在商品房满足缴纳契税条件(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开具销售结算发票)2个月以内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完税凭证申请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5、部门任务。享受购房补贴期限内,发改部门不得调高备案价,市场监管部门严查企业乘机调高价格和合同价外收费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住建部门会同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做好信息查询、申请受理、材料审核、补贴发放等工作。

二、其他鼓励政策

1、财政部门适当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数额,逐步将补贴、津贴、奖金纳入缴存基数,增强公积金缴存人员住房消费能力。

2、自2022年6月23日起至2022年9月23日期间,购买我县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变更合同的除外),在本年8月10日新学期入学完成招生前交清房款或完成按揭贷款征信审核的,本年业主子女入学享受不动产权证同等待遇;超过本年8月10日新学期入学招生时限的,在本年9月22日之前交清房款或完成按揭贷的,业主子女2023年暑期新学期报名同样享受不动产权证同等待遇。

享受该类不动产权证同等待遇子女入学的购房业主,有关单位不得受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退房业务。

3、住建部门适当增加开发企业A级信用等级占比,在控制资金链风险基础上支持企业使用预售资金开发新的项目,促进企业搞活运营扩大投资。

4、涉及房地产交易的税收、金融、土地、公积金、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全市最新政策执行最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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