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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常态化 切不可松懈大意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 在全市上下严防疫情输入 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下 仍有个别人员法律意识不强 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 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隐患 现就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希望引以为戒
案例一:4月29日,卢某从苏州返回连云港后,在居家隔离期间翻越窗户外出就餐,餐饮店未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查验“大圣码”。依据相关规定,徐圩公安分局依法对卢某和餐饮店负责人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5月3日,灌南县公安局新安派出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辖区某KTV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无消杀记录。依据相关规定,灌南县公安局依法对该KTV负责人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5月5日,赵某等五人从外省乘坐车辆来连,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未按规定报备个人行程,并采用翻越高速护栏的方式返回东海县双店镇家中。依据相关规定,东海县公安局依法对赵某等五人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5月6日,田某帅驾车行至204国道赣榆收费站防疫卡点处,拒不停车接受检查,驾车闯卡逃逸,后被派出所查获。依据相关规定,赣榆公安分局依法对田某帅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5月7日,东海县公安局牛山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辖区某酒店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未查验入住顾客的“大圣码”。依据相关规定,东海县公安局依法对该酒店负责人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履行防疫义务和责任,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对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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