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 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 希望广大市民 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共同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场所未设置查验“大圣码”
014月19日,海州区富强路某体验中心经营者李某未申请“大圣码”,即为客人提供服务,也未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海州公安分局依法对李某予以行政处罚。 02 4月19日,海州区民主东路某餐饮店经营者周某未督促堂食客人扫“大圣码”,也未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海州公安分局依法对周某予以行政处罚。
违反居家隔离规定034月18日,东海县石梁河镇居家隔离人员樊某、寇某违反居家隔离政策,擅自外出。东海县公安局依法对樊某、寇某予以行政处罚。 044月19日,灌南县田楼镇居家隔离人员王某擅自外出,并联系朋友到其家中聚餐。灌南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予以行政处罚。
违规营业
05近日,海州区新东街道某街舞培训机构负责人梁某违规组织十余名学生在其培训场所内进行街舞排练活动。海州公安分局依法对梁某予以行政处罚。 064月18日,灌云县伊山镇某美容店经营业主何某违规营业。灌云县公安局依法对何某予以行政处罚。
强行闯卡
07近日,吴某驾驶货车行至242省道善后河卡口,拒不接受执勤人员检查,强行闯卡。灌云县公安局依法对吴某予以行政处罚。
逃避检查、违规返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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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赣榆柘汪镇居民王某、钮某、吴某在明知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翻越隔离护栏逃避检查,未向村委会报备。赣榆公安分局依法对王某、钮某、吴某予以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为了自身及他人的健康安全 请大家严格遵守 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切勿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