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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使用“大圣码”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筑牢联防联控安全屏障,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4月1日发布通告:4月2日零时起,全市范围内各类场所出入口全面推广使用“大圣码”。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大圣码”的通行查验措施落实到位,实现精准防控,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1.“大圣码”适用于全县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民政服务机构、校园、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会展、旅游、文化娱乐、体育场所、酒店宾馆、场站码头、交通工具、公园、社区(村)、小区等各类场所出入口的通行验证。
2.各类场所经营管理者应使用“我的连云港”APP主动申领本单位“大圣码”,并张贴于出入口醒目位置,安排专人引导督促进入人员扫码,并查验无误后方可入内,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
3.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车站码头、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鼓励使用与“大圣码”融合的专业扫码设备,提高通行验证效率。
4.广大市民进入相关场所时应主动扫码,并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通行验证,对老人、儿童等无智能手机人员,由同行人员代为扫码或手工登记。如“大圣码”出现红色提示或码色异常的不得入内,按规定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5.各乡镇(街道、场)、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监管部门等要指导督促各类场所经营管理者严格落实“大圣码”通行验证措施。
6.在“大圣码”使用过程中如需帮助,请电话咨询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7.对未执行“大圣码”申领张贴及通行验证要求,导致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东海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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