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及考核办法(试行)》(连污防指办〔2021〕16号)有关规定,现将1月空气质量公示如下:
1月1日-1月31日,全市各乡镇/街道PM2.5浓度均值为67.4微克/立方米,排名前10的乡镇/街道分别为:堆沟港镇、东辛农场、云台街道、浦西街道、宁海街道、徐圩街道、赣马镇、连云街道、岗埠农场、板浦镇;排名后10的乡镇/街道分别为:温泉镇、平明镇、李埝乡、幸福路街道、安峰镇、伊山镇、洪庄镇、石梁河镇、石湖乡、班庄镇。此次排名后10的乡镇/街道中,7个位于东海县、1个位于灌云县、1个位于海州区、1个位于赣榆区。
各排名靠后乡镇“点位长”应按照《关于完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点位长”制度的方案》要求,分析研判空气质量管控中存在的问题,对辖区内污染源进行排查、整治,尽快改善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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