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稳定稻谷生产,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和利益,东海县财政局立足实际,全力做好稻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截至目前,5858.33万元补贴资金已通过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到户,涉及21个乡镇(场、区), 11.94万农户从中受益。
根据《东海县2021年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2021年稻谷补贴的补贴对象为稻谷实际生产者和实施种植结构调整的实际经营者。依据与标准.规模稻谷生产者单一主体实际种植水稻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且在2021年7月20日之前,土地流转协议经农村土地产权交易中心鉴证盖章或乡镇人民政府盖章或经管站盖章(国有场圃土地流转协议经主管局盖章),实际种植50亩(含)-2500亩的规模稻谷补贴200元/亩(其中机插秧补贴200元/亩(预估),非机插秧补贴100元/亩),实际种植2500亩(含)以上的规模稻谷补贴300元/亩(其中机插秧补贴300元/亩(预估),非机插秧补贴200元/亩),规模稻谷生产者中机插秧实际面积达到50亩(含)以上的享受机插秧补贴,核算面积依据县域内安装智能监测设备的插秧机提供的后台数据为参考依据,没有安装监测设备的,安排第三方核查,根据机插秧补贴预算实行总量控制,补完为止。普通稻谷生产者 不符合第一项条件的其他稻谷实际生产者,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37元。
申请补贴的稻谷实际生产者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相关信息的登记造册,补贴清册经稻谷实际生产者签字确认,加盖行政村公章后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并组织各行政村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应在行政村公示栏及各村小组醒目位置一并进行。公示内容包括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举报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公示。 对经审定的稻谷实际生产者补贴资金通过各乡镇涉农补贴“一折通”平台,直接发放到农户“一折通”存折,或拨付到村组集体、农场、合作社、企业等单位对公账户,对经审定的绿色优质稻谷生产、品牌大米建设和稻谷市场化收购的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绿色优质稻谷生产、品牌大米建设和稻谷市场化收购的实际经营者,上述资金补贴兑付到位后,将及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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