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上午11时,东海法院执行局接到一名申请执行人的举报电话,称其在石梁河镇南辰街上发现被执行人孟某名下一辆丰田车,请求执行法官到现场予以扣押。
接到举报电话之后,执行法官庄宜霖立即安排部署,在确定被执行人车辆的具体位置后,执行法官告知申请执行人稳住现场,不要和被执行人起冲突。随后执行法官安排法官助理胡高歌、王智带领两名法警火速出警,赶往执行现场。11点40分左右,执行干警一行四人赶到现场,发现被执行人并不在车上,车门已被锁住,车辆无法启动。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尝试联系孟某,但均联系不上。考虑到如果现在联系拖车过来托运,耗时太久,这时申请执行人的朋友帮忙联系上了孟某,与孟某取得联系后,执行干警耐心劝导,孟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最终让他朋友把车钥匙送了过来,执行干警顺利将车辆扣押至法院,下一步将进入处置程序。
高效执行是执行工作的原则之一,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面前,东海法院执行干警牺牲休息时间,克服一切困难,也要及时地、尽最大努力地帮助当事人兑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的感受到东海法院司法服务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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