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 2017年5月2日上午大概9点左右,我在人事科递送当月的考勤表时,医务科科长周辉打电话给我问我在哪里?让我马上回办公室,说体检中心护士赵庆兰拎了两桶汽油和煤气罐要跟我同归于尽,鱼死网破,周辉科长说话的语气很着急。于是我便匆匆的从六楼人事科回到三楼体检中心我自己的办公室,当时我的办公室站满了人,有分管院长杨春水,医务科科长周辉,夏亮亮,李华,田玲等。 之后的半个小时里,周辉科长一直在批评我,所有话语矛头都是针对我,没有一点要处理事情或者是调解矛盾的意思,搞得我一头雾水,发生这么严重的事情,这些领导不去抓紧处理解决危机而是在我办公室对着我大谈政治思想工作,这外面又是汽油又是煤气罐的,这医院可是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啊,这楼下是门诊,有很多病号,楼上是食堂,食堂用的是管道煤气,再往上办公室,有那么多院长科长的领导干部,万一要是爆炸了,我草!这后果就真的不堪设想哦,可不是你谁谁在这里空谈这么简单哦。我真的弄不明白这是针对我还是针对医院?病号?还是医院的领导干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五十条第一款的第二、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半个小时以后周辉科长终于讲完了也讲累了,周辉科长从我的椅子上站起来对我说“我该说的也说完了,你好好想想,以后你们好好相处,我再过去做做她的思想工作”,然后一行人马屁股都没拍就走了。我滴个科长青天大老爷啊,这尼玛都要炸死我全家了,要跟我鱼死网破了,我还要跟她处?这还咋处啊,周科您的心还真大还是不懂法?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因此,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大概又过了半个小时(期间我还接待了一批过来体检的客户,冒着生命危险还没耽误工作),赵庆兰带领一帮娘子军就冲进我的办公室,坐在我的旁边破口大骂,她身边还有帮腔的,让我领略到什么叫没有素质没有文化的泼妇骂街,让我听遍了所有恶毒和不堪入耳的骂辞,真的不知道她的骂人本领是在哪里学的,哪位老师教的?都这么大年龄了,还是个高级知识分子,为人母为人妻,这一连串的脏话都不带停的,中间水都没喝一口,要是换成我肯定张不开口。哎,要是把这骂人的水平和能力用在工作上的话,那县医院的效益肯定会噌噌噌的往上翻了。大概骂了半个小时,赵庆兰骂累了,也起身走了,后面跟着一帮人,有冯伟,周艳,谭瑞,张蕊,赵霜霜,刘盛艳。因为我自身素质高,且有相信组织相信院领导能把此事处理好,所以在赵庆兰对我疯狂辱骂的这半个小时期间,我一言未发。 *赵庆兰骂我的话节选几段: *我要炸死你全家。 *我要你出体检中心,我要你出县医院。 *我还有两件事还没有办完,我要你上东海头条。 (由此可见,此次事件是早有预谋的。) 等这帮人走了以后我感觉事情不对,刚才周辉科长当着大家的面不是说去找她调解的吗?难不成是周辉科长把赵庆兰调解过来骂我的?我便拿起手机给周辉科长和杨春水院长打电话,打了数次没人接听,发信息告诉他们赵庆兰带人闯进我办公室对我进行辱骂和人身攻击,这两位领导一直不回,我勒个去,这个时候我有点明白,这好像是周辉科长挖的一个坑,并且还下了一个套。 平时在医院里我会劝一些愤青的同事,工作中意见不统一可以协商处理,不要把工作中的矛盾带到生活中,更不能变成私人恩怨,想进步可以好好工作,领导会看见你的能力的,不要用一些不正当手段更不能有偏激的想法。医院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地方,是我们养老的地方,大家齐心合力好好干工作,医院好了,我们大家也都好了。 我家属回办公室拿东西,赵庆兰又拦着她说今天这件事是针对她的,说买汽油和煤气罐是要炸她的,因为我家属一早不在办公室才躲过这一劫,并威胁我家属说下次就不一定这么幸运了。然后,不用我说大家都会想到,我家属打110报案了,随后保卫科来人强制性把两桶5斤装的汽油和煤气罐拎回保卫科等候110民警到来取证。 时间不长110民警赶到现场对赵庆兰进行询问,赵庆兰也承认汽油和煤气罐是用来炸我的,有民警肩上的执法记录仪的视频资料为证。到了西双湖派出所后,赵庆兰一直在打电话找人疏通关系,据知情民警爆料赵庆兰的丈夫李少华(东海县有线电视台经理)找到一个县委领导还是很厉害的领导出面,让办案民警调解此案,暂不作出处理。我想啊,这中央天天反腐,打老虎打苍蝇的,何况省委巡视组还在东海,谁有这么大的胆子颠倒黑白,徇私枉法,他就不怕习总找他算账? 晚上大概7点左右,赵庆兰被释放,派出所办案民警赵克金对我说,案件性质定为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现在调查中,让我回家等候通知。第二天赵庆兰正常工作上班,跟没事人一样,反而我家属因为担惊受怕,病倒了,到现在也不能正常生活和工作,并且听见煤气罐几个字就害怕,在心理上造成了极大地阴影和伤害。 事件发生之后医院领导不断的有人来找我谈话,让我到派出所销案,回来我们医院内部处理,保证给我一个说法,找我说情的有李永坤院长,杨春水院长,周辉科长,为了支持领导工作,为了社会的和谐,我选择了沉默。 在之后的两个月中,我们多次询问办案民警赵克金,结果都是案件办理中,让等候通知。一直到7月2日我收到派出所邮寄来的案件处理结果,处理结果让我感觉很惊讶,因为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不予行政处罚。敢问,赵庆兰上班时间拎着两桶汽油和一个煤气罐要炸我,有视频资料和谈话记录为证,并且在西双湖派出所内当着民警赵克金的面还多次说还要继续炸我,难道就因为赵庆兰身边的几个处的好同事证明没有此事就不予处罚了吗?并且案件处理一拖再拖,这难道没有改口供,串口供,做假证的嫌疑吗?这医院是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赵庆兰有预谋的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就已经构成违法犯罪,不能因为权势和拉帮结派做假证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吧?这是徇私枉法,这是公安办案不公,这是亵渎法律。 中央一直在反腐,在打老虎打苍蝇,难道这种利用职务助长她人犯罪的行为不该惩治吗?何况当时案发的时候省委巡视组还在东海,这种顶风作案,藐视政府,藐视法律的人不应该严惩吗?就凭她们一伙的几个人的假证词就轻易地躲避了法律的制裁,这天下还能太平吗?我草,这老百姓还有安全感吗?还能安心到县医院看病吗?这病看着看着人就给崩上天了,病不但没看成,这连命也没有了。 此事件发生以后,恶劣影响迅速在社会上传播开来,大家都在议论纷纷,都在看县医院院领导怎么解决此事。大家说如果医院某些领导包庇犯罪分子的话,那就前有车后又辙,以后谁要对院领导有意见,就按照李赵氏这个配置,直接俩汽油桶一煤气罐扔他办公室门口去,绝对没问题! 在之后的一年前里,此事件因为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工作与生活,我多次找到李永坤院长,杨春水院长,周辉科长,询问医院对赵庆兰这种违法行为的内部处理结果,也为自己讨要一个说法,可是这三位领导总以这样那样的理由回避我和拒绝处理此事。据医院消息灵通人事透露,这三位领导早已被赵买通,所以他们拒绝处理此事,对我一拖再拖。此次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极恶劣的影响,加上院领导没有积极主动的把后期工作做好,受伤害的同志没有得到相应的安抚,违法乱纪的护士赵庆兰依旧在医院张狂,仗着丈夫李少华当领导,并且和杨春水院长和周辉科长的私人关系密切,到处拉帮结派迫害忠良,欺压善良同事,无法无天,导致体检工作无法正常运转,多数体检单位因此事不愿意来我院体检,目前体检中心工作几乎面临瘫痪,致使医院正遭受着巨大的经济损失,全院职工更是敢怒不敢言。 希望上级部门给个说法,严惩犯罪分子,打击黑恶势力,严肃处理医院某些领导的违法违纪行为,给老百姓一个公道,还一方平安! 祝各位领导身体健康,吉祥如意!
(此篇文章内容与呈送东海县委巡视组材料一致,最终解释权归东海名医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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