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海水晶城开着一家珠宝店的缪某某,表面上是一家珠宝店的店主,其实背地里还干着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勾当。
2016年4月底到6月份,缪某某向做微商被告人杨某某分多次出售了四个象牙制品,由杨某某转卖给了范某某。6月左右,经人介绍,缪某某认识了做木头生意的被告人黄某1,后两人通过微信、快递邮寄的方式多次买卖象牙制品。11月,黄某2通过现金交付的方式出售给被告人黄某1三片犀牛角切片,后由黄某1通过微信转卖给缪某某。12月20日10时许,公安机关在缪某某经营的店内查获三片犀牛角片和象牙制品。经鉴定,犀牛角片为黑犀所有,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级监管物种;象牙饰品为象牙制品,属亚洲象或者非洲象所有,亚洲象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非洲象被依法核准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非洲象被依法核准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1158元。 2016年2月至6月期间,杨某某从被告人缪某某处购买象牙制品,后通过手机微信交易的方式先后多次出售给范某某象牙制品“面包圈”两个、“龙牌”、“转运珠”各一个。经鉴定,系象牙制品,象牙是亚洲象或者非洲象所有。 22日下午3点,四名犯罪嫌疑人被海州区法院依法判处6个月到一年零8个月有期徒刑,全部缓刑,并处以5000元到6万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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