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晚,东海县公安局石梁河派出所接报警称镇中心阳光浴室有人因纠纷打架。值班民警立即出警至现场,经了解,晚上20时许,石梁河村村民赵某酒后带朋友至阳光浴室洗澡,店主孟某上前询问二人是否喝酒,得到肯定答复后,孟某劝二人明日再来洗澡,耐心告知二人酒后洗澡的危害,后赵某被朋友拉走。10分钟后赵某又折回浴室,辱骂孟某让其在朋友面前“丢了面子”,扬言自己“有的是钱”并对孟某恶语相向,被惹怒孟某冲动之下便动手打了赵某。
随后,民警将二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由于赵某尚未酒醒,态度极差,调解工作无法进一步展开。副所长王海洋耐心询问,得知赵某与妻子离婚不久,家中有三个孩子,均在上小学,无人照顾。王所长当即联系村干部一同前往赵某家中了解情况,此时已经入夜十二点,赵家大门未锁,三个孩子在客厅地上就睡着了。由于无人打理,家中凌乱不堪,王所长轻声将孩子唤醒,简单问询情况后将孩子抱至床上入睡,闭门离开。 回到所里,王所长与其他值班民警积极展开调解工作,得知赵某家中情况后,孟某也表示谅解,积极配合警方调解工作。由于孟某态度较好,待赵某清醒后,双方很快就调解达成一致,双方相互道歉,由孟某象征性赔偿五元钱损失给赵某,不得再对此事追究。 待民警调解结束已经凌晨三点多,孟某对于自己冲动的行为向民警做了检讨,对民警们负责的态度再三表示感谢,称三位民警连夜为自己处理琐事让她非常感动,觉得公安民警“很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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