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午,东海县公安局桃林派出所接到桃林镇北芹口村村民万某报警,称同村好友李某偷走了自己的平板电脑。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了解,当日万某到同村赵某家玩时发现赵某使用的小米平板正是自己此前丢失的,赵某告诉办案民警,小米平板是从同村好李某手里借来玩的,而李某正是万某的好友。而当办案民警前去李某家中调查时,发现李某已经逃窜。近日,桃林派出所成功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对其盗窃好友万某平板电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李某交代,今年8月份的一天早晨,他到同村好友万某家玩,到之后发现万家没人,因为李某和万某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知道他家的钥匙就放在门后的地上。于是李某便拿起钥匙打开大门独自进入万某卧室,在写字台上看到一台小米的平板电脑,就想着边玩边等万某回家。玩了大约二十分钟,万某还是没有回家,李某便打起了好友平板电脑的主意,遂将小米平板偷走。回家以后李某就将小米平板藏在家中,后来被同村赵某借走才东窗事发,李某表示自己当时鬼迷心窍,现在想来非常后悔,希望的得到好友万某的原谅。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我国法律规定: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 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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