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外地工作期间认识了东海县房山镇平民村的一个女孩,当时家人都认为该女子有点轻浮,都表示反对,后来弟弟在家庭压力下准备与其分手,但对方表示已经怀上我弟弟的孩子,我家人考虑到小孩子是无辜的,所以同意他们的婚事,已经定过婚了,小孩生过才二个多月她就将小孩断奶了,然后和我弟出去打工,后来我们才得知她是和别的男人去旅游了,在我家期间也是变着花样的要钱,而且胃口越来越大,我家人不再满足她的无理要求,她先是用孩子要挟我家拿钱,没有得逞就在年三十和她姑姑一起把孩子送过来了,还在我家吃了年夜饭,后来把她的衣服都带走了,还顺手牵羊带走了我家的一些财物,后来我们做了亲子鉴定,小孩不是我弟弟的,她不认,我们只好打官司,第一次开庭她还带了一些社会上的流氓,出手将我母亲打伤,在法院指定的南京人民医院做的鉴定还是与原鉴定一致,后来法庭判她赔偿我家损失一万二千元,但到目前为止已经快一年了,我们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还是迟迟没动静,希望大家帮我出出主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