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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 抢闸”的二胎

2014-7-2 17:22:20 129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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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幸福 发表于 2014-7-2 17:22:20 |阅读模式 来自: 天津

一个人、幸福 本帖作者

2014-7-2 17:22:20

“抢闸”的二胎































































“抢闸”的二孩
政策落地前生育二孩的单独家庭
作者/南都记者 孙俊彬

在以“一胎化”为最主要措施的计划生育国策实施了数十年之后,关于政策调整的传闻一直在民间流转,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给了所有这些期待一个肯定的答复:“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然而,政策从中央发布到在各省市“落地”存在长短不一的时间差,在此期间,有些单独家庭的第二胎宝宝已经抢闸出生。对这些案例适用新政策还是旧规定,成为关注的焦点。2014年6月18日,国家卫计委向财新传媒记者确认,曾发文指导各地对政策等待期中抢生单独二孩的家庭“原则上不做实质性处理”。这一消息对于不安等待中的家庭无疑是重大利好,他们仍在等待地方主管部门的正式确认。

生于政策落地前
据统计,1975年到2010年间,中国共产生了2.18亿个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现象也开始成为一个热门的社会话题,两个大人一个小孩成为我们最熟悉的小家庭全家福样式。直至去年年末,放开“单独二孩”的政策调整开始改变这一状况,部分家庭的第二个孩子在政策正式落地前“抢闸”诞生。在这批为这些家庭所拍摄的合影中,一对父母两个孩子的全家福样式成为这场政策调整中最早、最直接的视觉象征。

碰碰运气
这些“抢闸”生二孩的父母中,有年过40的高龄产妇,也有两代独生的家庭。使他们顶着压力生第二个孩子的原因几乎都是一样:独生子女的孤独、失独的恐惧、养老的压力。来自搜狐网的一项网民调查也同样呼应了这种心理特征。调查显示,超过七成的人支持放开生二孩,他们认为:独生子女家庭存在很多隐忧,失独家庭也很痛苦,一个孩子性格易孤僻,若是两个孩子,还可有个伴。而政策调整的风声给了这些家长碰一下运气的勇气与动力。
早在2011年7月10日,时任广东省人口计生委主任的张枫向媒体透露,广东省已正式向国家提出“单独可生二孩”试点的申请。而广州也曾在2011年向国家申请过“单独二孩”试点城市,但都未获批复。2013年,社会上放开单独二孩的呼声又起,许多专家透露政策将会有所调整。
单独二孩的家长们建立了QQ群,相互交换着各自得到的消息。37岁的潘宇是其中一员。2005年,潘宇和刘梅登记结婚,第一个孩子潘攀出生后一家三口住在广州荔湾区长寿路,2013年2月,33岁的刘梅意外怀孕。
自己作为独生子的成长经历让潘宇下决心,要给孩子一个有兄弟姐妹的成长环境。把孩子生下来,这个决定很快就在家庭讨论通过。
“我儿子现在跟我小时候一样,只能跟一只猫玩,一个人在楼上写字画画,又怕陌生人”,潘宇说,“无聊到要我们从客厅用凳子搭个桥给他去上厕所”。
8岁的潘攀性格内向。两岁才会说话,潘攀的童年一直没有玩伴。4岁的时候,因为担心孩子将来性格自闭,潘宇夫妇俩轮流排队终于在少年宫给孩子报上了语言艺术班。
如今,潘宇身上的负担让他不能有丝毫放松。怀孕后夫妻俩决定从父母的房子里搬出来另租房住,潘宇的父母是一家港资物流公司的普通员工,退休后没有退休金。父亲患有重症糖尿病,母亲患关节骨质疏松,两个老人每个月都要去医院复诊。作为独生子女,潘宇负担着两个老人的晚年,如今再添加一条小生命,压力可想而知。
刘梅坐完月子后就回公司上班,家里请了个保姆。刘梅在家里安装了个摄像头,上班期间保持和保姆沟通,远程照看孩子。
大儿子潘攀今年上二年级,一个月学费1000多元,房子租金也要4000多元。纸尿片1.5元一片,还有每个月两罐奶粉要1000多元,保姆的工资一个月4000元。第二个孩子的到来使每个月的生活成本增加了至少6000元。潘宇开始努力加班,晚上经常10点多才回家。刘梅说:“我们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以后别像我们一样负担这么重,让他们可以过得好点。”
相比之下,家住在广州天河区棠下的刘丽遭遇的情况更为特殊。作为独生子女,她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经历了人生的许多转折。刘丽用简洁但沉重的话来描述那段经历:2012年年初母亲乳腺癌中期,8月份完成化疗,接着9月父亲肝癌晚期,年底去世。33岁的刘丽一度患上轻度抑郁症,经过一段时间调节之后,她跟老公朱虹决定:再生一个。
家住番禺市桥的关林一家也是听到放开“单独二孩”的热切呼声后开始谋划生第二个孩子。2013年4月,妻子蔡琴怀孕。家人和亲戚都一致赞成保胎碰下运气。13周后,关林陪同妻子到番禺医院开始做产检,用的都是假名。今年1月3日,有惊无险的剖宫产把女儿带到了这个世界上,关林觉得心里踏实了。因为这时候“单独二孩”的政策已在人大表决通过。

“线”在哪里
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同意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刘梅欣喜万分,打电话给丈夫潘宇,“得咗了哦(可以了哦)”。
3天后,刘梅产下一个男婴。在潘宇看来,他们跟提早一两年就生下二胎的家庭不同在于:孩子出生时中央政策已经发布。
来自惠州的妈妈蓝草本是一名国企员工,为了怀二胎放弃了工作。原本预产期是3月31日,可是因为胎监结果一直不好,3月26日见红破水,不得不提早剖宫产。此时距离广东政策落地仅半天时间。
对于单独二胎在政策落地前“抢闸”出生的情况究竟适用何种规定,家长们几次向主管部门反映诉求未获正面回应,政策衔接是否存在“过渡期”成为争议的关键。所谓“过渡期”,是指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到2014年3月27日广东省政策落地这段时间。家长们希望对这段时间生育二胎的按照过渡时期的特殊情况处理。
而全国人大代表、律师朱列玉则认为,“不存在过渡期的说法,法律执行肯定有个确定的执行起点日期”,这一点许多律师都表示同意。但问题的关键是“线”在哪里?2013年11月12日?还是2014年3月27日?
朱列玉认为,国务院出台的是指导性文件,法规生效期以地方执行起始日期为准,此前的按旧法规处理。而律师吴有水则认为,人大表决通过的决议就已经具备了法律效力。
焦虑的家长们开始从其他不同省份的处理方法中寻找可资借鉴的案例。最早实施单独二胎政策的安徽省规定:“2013年11月12日至2014年1月23日安徽公布实施前,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已怀孕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规定予以补办《生育证》。”随后云南省公布的细则设立有两个“60天”的缓冲期,其间生育的要求补领《生育服务证》。浙江省则规定2014年1月17日政策落地前生育的,如果没有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则适用新法规,否则还是适用旧法规。
但广东省公布的新规定并未涉及“抢生”情况的处理意见,省卫计委“抢生属违法生育,要严格按照此前政策处理”的表态让这些家庭压力骤增。如果按照之前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潘宇一家将面临28万元左右的巨额罚款。

暂缓处理
4月9日,潘宇夫妇和其他几十名爸爸妈妈一起到省卫计委信访办反映诉求。接待的工作人员称会将情况上报,让他们等候回复,为期一个月。
4月中旬,妻子刘梅打电话到荔湾区计生委询问,得到回应是:暂缓处理。
潘宇的担忧不仅来自于罚款的压力,还有户口问题。他们不想孩子上学后成为身份跟其他孩子不同的“另类”,不想让他觉得在这个家庭是种“负担”。
5月9日,刘梅没有收到信访办的答复。她发信息问记者:“你们那边现在有新的内幕吗?”

链接:
2013年11月12日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其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标志着“单独二孩”政策将正式实施。
2013年12月30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
2014年3月27日 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全票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4年6月18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国家卫计委)向财新记者确认,国家卫计委曾发文指导各地对政策等待期中抢生单独二胎的家庭“原则上不做实质性处理”。这份名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国卫办指导函【2014】419号)的文件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公布之后,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或地方条例修订公布之前,单独夫妇违法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立足于批评教育,原则上不做实质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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