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下午3时许,东海县公安局石榴派出所飞来一只“不速之客”—猫头鹰。民警在单位草丛中发现后,上前查看它的情况,它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民警,看起来十分呆萌。民警猜测应该是因为天气过于寒冷,猫头鹰翅膀冻麻木,从树上掉落。随后民警立即拿来纸箱,小心翼翼的将其抱起放到纸箱中。并准备了生肉,切成小块喂养它。经过观察该猫头鹰并没有明显外伤,想将其放归自然,谁料它不愿离去。随后民警联系林业部门,交给专业部门及时处理保护。 猫头鹰别名“鸮”,因其面貌似猫,人们一般称它们为“猫头鹰”。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喜欢白天躲在树叶间睡觉,等到夜幕降临出觅食,是森林里的捕鼠专家。
在这里,东海县公安局提醒市民朋友,如果发现有人非法买卖国家保护动物,应及时向公安和林业部门进行举报。同时,若发现有野生动物不慎受伤或被困,亦可第一时间联系相关专业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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