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25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并报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将东海县张湾乡蔷薇南路67号A楼2单元、张湾乡生鲜超市(张湾乡蔷薇南路140号)、张湾乡马墩村五户(10-25、10-27、10-31、10-43、10-45)、双店镇邮政储蓄银行ATM取款机房(双店镇双新路133号)、双店镇金色年华KTV(双店镇兰花路11号)、双店镇竹墩村四户(26-2、26-4、26-6、26-8)、东海县晶苑小区2幢3单元(牛山街道和平西路17号)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东海县(除高风险地区以外)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 全县现有2个高风险区,为东海县秀水商业街12 幢1单元(牛山街道幸福桥东)、东海县步行街百丽丝家纺店(步行街南入口、东海县百货大楼东门对面)。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东海县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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