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19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并报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将东海县张湾乡蔷薇南路67号A楼2单元、张湾乡生鲜超市(张湾乡蔷薇南路140号)、张湾乡马墩村五户(10-25、10-27、10-31、10-43、10-45)划定为高风险区、东海县双店镇邮政储蓄银行ATM取款机房(双店镇双新路133号)、双店镇金色年华KTV(双店镇兰花路11号)、双店镇竹墩村四户(26-2、26-4、26-6、26-8)、东海县晶苑小区2幢3单元(牛山街道和平西路17号);东海县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全县现有15个高风险区,为东海县开发区明珠路188号,东海县石湖乡石湖村3组自S464省道向东320米、牛桃公路向南80米区间范围内,石湖人家饭店(石湖乡驻地东),东海县黄川镇黄川村1号,黄川镇蛮子卤菜店,黄川镇美滋饱早餐店,黄川镇叶波大润发超市和黄川镇黄川村249-252、253-256、257-260、300-303、297-299、293-296、345-351、352-359号,东海县张湾乡蔷薇南路67号A楼2单元,张湾乡生鲜超市(张湾乡蔷薇南路140号),张湾乡马墩村五户(10-25、10-27、10-31、10-43、10-45)、东海县双店镇邮政储蓄银行ATM取款机房(双店镇双新路133号)、双店镇金色年华KTV(双店镇兰花路11号)、双店镇竹墩村四户(26-2、26-4、26-6、26-8)、东海县晶苑小区2幢3单元(牛山街道和平西路17号)。高风险区实行“人不出户,上门服务”,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东海县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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