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机动车违法停车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打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即日起对城区范围内违法停车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必须在规划的停车泊位内依次、有序、顺向停放,未施划停车泊位的道路一律不得停放机动车。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置、占用、撤除停车泊位或停车标识。 三、对违法停放的机动车将根据具体违法情节,依法采取责令驱离、处罚、拖移等查处措施。 四、对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在公共停车位停放机动车遮挡号牌的,依法进行处罚和拖移。 五、严禁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占用盲道停车,一经发现将依法拖离。 特此通告
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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