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批准逮捕了一名以工业盐冒充食用盐销售给食品加工行业的犯罪嫌疑人,有利打击了涉盐食品安全犯罪,净化当地食盐市场。
2016年8月12日,东海县盐务局在对山左口乡周某某经营的饭店检查时发现,该饭店使用的食盐包装袋上标明的标准系工业盐(GB/T5462-2003),随即将该批盐进行查扣,并在东海县院督促建议下将该案移交至东海县公安局。经侦查,2016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60岁,山东省郯城县人)通过中间人购进一批工业精制盐,先后在东海县山左口乡、李埝乡等地向饭店、早餐店等食品加工行业进行销售,涉案精制盐共311斤。 经鉴定,杨某某销售的精制盐属于无碘盐,不符合国家食用盐(GB5461-2000)标准,该案于2016年9月13日提请东海县院审查逮捕,该院经审查认为,杨某某在明知是工业盐的情况下,向食品加工行业进行销售,该批精制盐不符合国家食用盐标准,属于无碘盐,国家为了防控缺碘引起的疾病明令禁止在缺碘地区销售无碘盐,而连云港地区属于缺碘地区,销售无碘盐的行为足以造成缺碘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最终以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杨某某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小编吐槽:销售无碘盐的行为足以造成缺碘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那么食用工业盐呢?
工业盐冒充食用盐的危害 工业盐冒充食用盐对我们的身体健康都有什么危害呢? 由于工业盐和食用盐的主要成分均是氯化钠,所以从口感上没有大的区别,并且盐作为烹饪中调味品,使用量也是有限的,所以工业盐冒充食用盐对人体的危害多是一个慢性的过程,比如工业盐中可能会含铅、砷、汞、镉及亚硝酸盐等杂质,重金属长期蓄积可能会引起头晕、皮肤病、心肌损伤、神经炎、多器官功能障碍、肌肉痉挛、腹痛、呕吐、骨痛、肾炎,甚至致癌、致畸。而大量亚硝酸盐进入人体内后能使体内携氧的低铁血红蛋白,变成高铁血红蛋白。高铁血红蛋白一遇到氧,就牢固地结合起来,不易分离。这样,人体的全身组织就会缺氧。当人体摄入0.3~0.5克亚硝酸盐,即可引起急性中毒,3克即可置人于死地。人体一旦中毒,十几分钟就会发病,会出现头晕、头胀、耳鸣、全身无力、手脚麻、恶心呕吐、腹泻、呼吸困难等症状,严重时发生抽搐、昏迷。当然单纯食用工业盐还不到亚硝酸盐急性中毒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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